植物源性食品的進口到越南必須註冊的起源
由 root 于 周五, 07/01/2011 - 01:54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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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午的記者招待會上30 / 6,副部長農業和農村發展,喋Kinh Tan表示通告第13/2011/TT-BNNPTNT指導檢查食品安全和商品資源蔬菜進口將生效從 1 / 7。
登記是不是產地的商品和植物與越南當局將無法導入到越南。
通知第13號,商品進口到越南必須滿足的要求生產的國家主管當局的承認越南完全符合要求的食品安全商品包裝或包含在適當的手段標籤或標記的越南婦女在越南已經過測試和認證的安全食品。
進口商品含有轉基因或照射,或生產新技術必須更加自由銷售證明書(CFS)由主管當局對出口國。
對於商品加工預包裝進口前流通也必須登記,公佈規則國家機關主管越南的現行法規。
副部長喋Kinh Tan說,越南是這樣做符合世貿組織的承諾,也顯示了平等國家之間的貿易。越南出口的商品必須遵守許多法規,更嚴格的測試過程中的新的國家進入它們的市場。
先生喋Kinh Tan說,在越南取得動物源性產品進口及用品到位。
副主任的質量管理的農業,林業和漁業,新和成TIEP阮說,可追溯性是一個重要的基本要求和規定適用於國家間的平等對待。越南資格檢查根植物貨物從其他國家進口。
根據新和成先生阮TIEP,30 / 6的最後四個國家: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和泰國已註冊的越南當局。